租赁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,法律怎样规定,法律上怎么规定的
特殊法定解除权是什么?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通知到达对方就解除了,无需承担责任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规定解除权的情况主要在合同法94条,在合同法分则中,也有法定解除的情况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主要分为两类,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单方解除条件、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条件。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条件主要有: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;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;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。法律依据: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六条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四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,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:
(一)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、扣押;
(二)租赁物权属有争议;
(三)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一条
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,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,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四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,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:
(一)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、扣押;
(二)租赁物权属有争议;
(三)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一条
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,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,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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